1、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:废气、废水 2、排放方式:产生废水排污厂区污水处理站 3、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:一共7个废气排放口,均为一般排放口,分布在B02/B03/B04厂房上,其中5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,2个无组织废气排放口;1个废水排放口(B03、B04厂房中间)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。 4、排放浓度、总量、超标情况:大气主要污染物有:非甲烷总烃,颗粒物,臭气浓度,氮氧化物,烟气黑度,二氧化硫,挥发性有机物,硫化氢,氨(氨气);废水主要污染物有:化学需氧量,氨氮(NH3-N),总氮(以N计),总磷(以P计),pH值,色度,悬浮物,急性毒性,五日生化需氧量,总有机碳,动植物油,总氰化物,流量。烟尘许可排放浓度为17.6㎎/m³,烟尘年度许可排放量为0.864t/a;二氧化硫许可排放浓度为29.4㎎/m³,二氧化硫年度许可排放量为1.44t/a;氮氧化物许可排放浓度为137.3㎎/m³,氮氧化物年度许可排放量为6.7365t/a,未超标。 5、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: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-2014,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—2019,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,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-93,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-2019。 6、核定的排放总量:无
|